怀化国际陆港项目(一期)-怀化国际陆港RCEP东盟多式联运转运中心三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一、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资格条件“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现统一更正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8.其他“根据湘建监督〔2023〕150 号文件要求暂停使用信用评价,故该项目仅对被授予“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投标人接受承诺。”现进行删除。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号)规定,现已取消湖南省施工单位信誉分,新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推出,所有合格投标单位信誉分统一为满分”;现更正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信用评价已发布最新评价结果,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方案评审 1.2.1 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招标人其他要求”现内容补充为:“招标人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图纸深度情况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的要求。(0-4 分);2、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内容是否齐全、完善,细节考虑是否详尽等(0-4 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及附件,恕不另行通知;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电话:0745-2376799。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怀化国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经开区外向型经济孵化园2楼W2-17、W2-19室;
联 系 人: 萧先生 ;
电 话:0745-2266623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606;
联 系 人: 蔡湘 ;
电 话:186745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