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长沙学院校东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7月2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主动澄清内容:
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地基基础工程并验收合格(进度款第一节点支付时间)之日止。”
现更正为:
“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主体工程并验收合格(进度款第一节点支付时间)之日止。”
二、商务及招标文件制作部分问题回复
问题1:请问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第一项“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第八项“BIM技术应用”和第九项“其他”部分是否不需要编制内容,保留软件版原格式即可?
问题1回答:“施工组织设计”中“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第八项“BIM技术应用”和第九项“其他”模块无需编制上传,保留其原格式即可。
问题2:如果第一项“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第八项“BIM技术应用”和第九项“其他”部分不需要编制内容。此三项是否计入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内?
问题2回答:“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BIM技术应用”、“其他”部分无需编制内容上传,此三项计入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内。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暗标)的要求”进行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超过500页。
问题3:招标公告中评标办法是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评标时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计分是否以2023年三季度发布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为准?
问题3回答:本项目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一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2023年三季度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得分为准。
问题4:智慧软件版本的资格审查等资料(2)投标人证件复印件中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只能选择一家单位期限,如联合体单位投标在此处是否只上传联合体牵头单位资料即可,联合体成员资料放至投标文件其它材料内,请明确。
问题4回答:智慧软件版本的资格审查等资料中的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填写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期限,联合体成员资料应放至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
问题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与合同协议书中的质量标准,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5回答: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取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三、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30日9:00(北京时间)。
四、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长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