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衡阳市珠晖区原中盐天友化工有限公司及学宫路附近遗留废渣整治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珠晖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珠发改审[2024]2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农业文旅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衡阳市珠晖区湘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衡阳市珠晖区原中盐天友化工有限公司及学宫路附近遗留废渣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珠晖区东阳渡镇,衡阳市原中盐天友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废渣场地、湖南财经工业技术学院东北 187m 珠晖区学宫路附近以及原六方电镀厂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原中盐天友化工有限公司、学宫路附近、原六方电镀厂区域的废水、废渣进行治理,将 58016.24m3 废渣转运至新型建材厂制砖资源化利用;基坑清洁土回填 5826.24m;植被土外购及覆盖 59326.24 m3;进行生态恢复15500m;基坑支护和排水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2431.51 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工程施工等。
2.5 标段划分:共设 1 个标段。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材料设备产品质量标准:合格产品;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工程。
2.9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 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组成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含 2 个)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至少满足规定的资质条件中的一项,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b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3.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3.10 其他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配备: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设计负责人 1 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其他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设计负责人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4 年 07 月 05 日~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止(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 标 人 须 先 在 衡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平 台 ( 网 址 : http ://ggzy.hengyang.gov.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7. 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珠晖分局,电话:0734-2891746。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珠晖区农业文旅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江东综合市场五楼
联 系 人:贾主任
电 话:1519749150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与西二环交汇处奥莱小镇3号楼 126-138 门面
联 系 人:华恒、周亚鹏、阳珍
电 话:13607340155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