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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土壤改良服务

发布日期: 2024-07-05
项目名称:
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土壤改良服务
开标时间:
2024-07-26
项目预算:
148.3万
招标人:
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土壤改良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县发改申〔20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土壤改良服务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预算金额1483035.25

  2.3 建设地点:湘潭县白石镇、锦石乡、杨嘉桥镇等乡镇。

  2.4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2.5 招标范围:白石镇片区0.72万亩采用基本农田进行地力提升土壤改良,其中增施有机肥5040亩;深翻耕2160亩。锦石乡、杨嘉桥镇片区0.74万亩,基本农田进行地力提升土壤改良,其中增施有机肥5170亩;深翻耕2230亩。投融资创新部分:0.15万亩。采用基本农田进行地力提升土壤改良,其中其中增施有机肥887亩;种植绿肥598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服务地点: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土壤改良服务现场指定地点。

2.7 服务期:9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8 质量要求: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验收规范或国家、省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验收的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办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截止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

3.3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湘潭网站查询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3.7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采取转账方式或保函或保证保险

5.3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5.4.1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4.2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4.3 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 采用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函类型(保证保险、担保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6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7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2475(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4年7月26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64/2466/content_181889.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2024年7月26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5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69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业农村局监督,联系电话:0731-5788117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0.2 禁止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和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11.联系方式

人: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址:湘潭县易俗河金桂北路

人:周先生                

   0731-57820883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一期第12栋405号

项目负责人:杨先生

人:女士  周女士

   话:0731-84098826、19973278766

行政监督: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1-57881170

附件: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土壤改良工程量清单.xls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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