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见南山”文旅综合体项目(酒店)EPC+O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问题1、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中,未明确签字盖章的主体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
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需签章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签章外,投标文件其他需投标人签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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