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市2024年S324线路面中修工程于2024年06月0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更正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对招标文件内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第4、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省道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交养管规〔2021〕2 号)将“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 、前附表中 1.4.4 条 “ (8)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信用等级 ”及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 C 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最近第三年和最近第一年指的是 2020 年、2022 年。 )”。”予以删除。
二、原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①项目经理(4)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10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②项目总工(3)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10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修改为:①项目经理(4)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4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②项目总工(3)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4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07月04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不变。
本次更正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