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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耒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 2024-06-06
项目名称:
耒阳市耒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6-27
项目预算:
-
招标人:
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耒阳市耒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43040002037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耒阳市耒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标段名称)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耒阳市耒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公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耒发改审资环〔20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环保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耒阳市耒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耒水干流及淝江、小水河、浔江河、贺家河、黄泥江5条支流

2.3建设规模:耒阳市耒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建设生态护岸工程(包括生态砖和木桩护岸)153819m2、人工湿地工程16691m2、植物护岸工程1551m2、生态沟渠13720.6m2。拟建工程治理河段总长约29.67km(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等全部内容总承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环保工程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并根据各自分工,须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要求;

3.7.2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7.3 联合体各方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4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6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7 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3.10其他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工程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配备: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10 止(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4-8846545)。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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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电话:0734-4332413

 

10. 联系方式

人: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耒阳市蔡子池办事处金盆巷66号

人:徐先生

   话:07344354352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碧桂园印象商业中心1栋1702室

人:龙先生、刘女士

   话:19376698618、18570023872

   真:/

电子邮件:1216013919@qq.com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pdf
2初步设计批复意见.pdf
3概算评审报告.pdf
5设计说明.pdf
6图纸1.pdf
6图纸2.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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