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投标人需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
现更正为:投标人需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本回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191号
联 系 人: 严国华
电 话:17375986663(经本人同意公开)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富强小区
项目负责人:程芹、蒋燕英
电 话:19279625133、13627468942(经本人同意公开)
电子邮件:45270588 @qq.com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