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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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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7-06 | 2022-07-27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2-07-11 | 2022-07-27 |
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邢家峪村沈家垴组镍钼矿渣重金属污染风险(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邢家峪村沈家垴组镍钼矿渣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定发改审批【202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邢家峪村沈家垴组镍钼矿渣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EPC);
2.2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邢家峪村沈家垴组;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II 类固废填埋场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内容包含7#、8#、9#渣堆及周边零散废渣清理转运填埋工程、填埋场封场工程、1#、2#、3#废渣整治工程。
一、一期建设内容
1、修建 II 类固废填埋场 1 座,填埋场库容约为 9 万 m3。
2、拦渣坝:在填埋场下游修建拦渣坝,采用毛石混凝土坝,拦渣坝长度为50m,坝高平均为 8m。
3、防渗系统:在处置场场底和边坡铺设防渗系统,场底防渗面积为 5000 ㎡,边坡防渗面积为 6287.5 ㎡。
4、地下水渗滤液导排系统:在防渗系统下铺设地下水导排管 220m;在防渗系统上铺设渗滤液导排管 200m,修建渗滤液收集池一座,体积 100m3。
5、地表水导排:在处置场周围修建 0.8×0.8m 浆砌石截洪沟 650m。
6、辅助工程:主要包括临时道路 2000m、地下水监测井 4 座。
二、二期建设内容
1、废渣清理转运工程:将 1#渣堆 20792.7m3废渣清理转运至 2#渣堆;将 7#、8#、9#渣堆废渣及周边零散废渣共计 87051.1m3转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2、2#、3#渣堆整治工程:开采区内 2#、3#渣堆顶部废渣进行削坡整形,全部集中至渣堆下游地势平缓的区域,集中转运工程量约 1.05 万 m3;对开采区 2#、- 3 -3#渣堆下游修建挡渣墙 68m;对 2#、3#渣堆表面 8877 ㎡铺设防渗膜进行封场防渗;2#、3#渣堆集中封场后沿渣堆周边建设环场截洪沟 711.6m、坡面排水沟 427m。
3、II 类固废填埋场封场工程:对填埋场表面铺设防渗膜进行封场防渗,封场后表面建设坡面排水沟 550m。
4、生态恢复工程:通过撒播混合草籽的方式对 1#清挖废渣后原址、2#、3#渣堆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面积约为 1.18 万㎡;对 II 类场及周边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面积约为 1.08 万㎡。对清挖后的 7#、8#、9#渣堆裸露区采用撒播混合草籽的方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面积为 1.35 万㎡。本次招标金额1796万元(一期:796万元;二期:1000万元)。
2.4工期要求:365天(日历天,含设计与施工工期);
2.5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5.2 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5.3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5.4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7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7 月 07 日至2022年 07 月 13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7 月 27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定区人民政府网(注:发布公告的媒介删除“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4-8222786。
招标人: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兑泽路电子商务中心
邮 编:4270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744-288880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6号(3楼3015)
邮 编:427000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744-2811118
传 真:\
电子邮件:14482713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