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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煤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慈利县煤炭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7-08
项目名称:
慈利县煤炭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539.53万
招标人: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建】慈利县煤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慈利县煤炭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报名中
2022-08-0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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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2022-07-08 2022-08-04
投标文件递交 2022-07-13 2022-08-04

慈利县煤炭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慈利县煤炭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慈发改投资【202117  ,项目业主为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及改扩建小区外道路、雨污分流管网、电力管网、供水管网各1500米,供气管网500米,停车位25个,配套建设消防、垃圾池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为  1539.53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慈利县煤炭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 慈利县煤炭小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及改扩建小区外道路、雨污分流管网、电力管网、供水管网各1500米,供气管网500米,停车位25个,配套建设消防、垃圾池等附属设施;具体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1239.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2.50万元,工程设计费用27.42万元,工程预备费 / 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  150 天(日历日,下同□年

1.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

1.5.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

1.7招标编号:HNFS-2022JS011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考虑疫情影响,招标时取消养老保险证明查验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相关负责人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如中标后招标人证实相关负责人非其企业在职人员,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zjt.hunan.gov.cn/)”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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