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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幸福路及周边排水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7-08
项目名称:
慈利县幸福路及周边排水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122.17万
招标人: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建】慈利县幸福路及周边排水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报名中
2022-08-08 09:00

剩余: 00小时 0分钟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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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2022-07-08 2022-08-08
投标文件递交 2022-07-13 2022-08-08

 慈利县幸福路及周边排水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慈利县幸福路及周边排水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慈发改投资【2021】8号,项目业主为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幸福路路面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改建道路排水主管,周边小区、单位排水设施接入改造;改建排水主管网2.2km, 支管1.7km,项目总投资为1122.1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慈利县幸福路及周边排水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慈利县零阳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幸福路路面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改建道路排水主管,周边小区、单位排水设施接入改造;改建排水主管网2.2km, 支管1.7km;具体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897.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6.5万元,工程设计费用20.63万元。

1.3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  

1.5.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保修。  

1.7招标编号:GDZB-ZJJ-0701;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考虑疫情影响,招标时取消养老保险证明查验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相关负责人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如中标后招标人证实相关负责人非其企业在职人员,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zjt.hunan.gov.cn/)”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7月8日起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00时请投标人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电话0744-3389689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4009980000

9.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9.4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在平台递交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内容错误的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结果。

9.5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6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人: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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