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岳麓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麓山南路岳南路小学对面(矿山路)停车场及惟盛园项目西二环周边停车场出租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麓山南路岳南路小学对面(矿山路)停车场及惟盛园项目西二环周边停车场招租。
1.2项目位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岳南路小学对面及惟盛园项目西二环周边。
1.3 项目现状: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岳南路小学对面(矿山路)停车场目前分南北两块,目前都由停车场施工单位负责维护(北块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南块目前暂由施工单位派人值守),停车道闸及岗亭已安装、地面已平整、车位线标识已划;惟盛园项目西二环周边停车场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停车道闸及岗亭已安装、地面已平整、车位线已划、绿化已完成。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2.1招标范围: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岳南路小学对面(矿山路)停车场(车位175个)、惟盛园项目西二环周边停车场(车位257个)公开招租,租赁方式为整租模式,禁止转租。中标人在租赁期限内负责中标停车场的合法经营管理,包括租赁范围内的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等。
2.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3年。
2.3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中标承租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2.4履约保证金:首年度三个月租金(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2.5租金递增: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3%的幅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经营范围应具有停车场运营管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其违法或违约行为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将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违反上述情况的单位均不能作为投标申请人。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 整(¥ 1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https://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6 月 5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 年 6 月 9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www.yuel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fwpt.csggzy.cn
九、招标人:长沙市岳麓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9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