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司就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市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利用约6600吨砂石资源处置权拍卖,起拍价23.18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会时间:2024年5月15日14时30分。
三、拍卖会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厅。
四、竞买人资格: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共两天,2024年5月13日-14日10时至16时前,长沙市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5月14日16时前自行注册、生成帐号、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报名,注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王女士0731-82710283
长沙市土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利用约6600吨砂石资源处置权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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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YZC2024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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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23.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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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 4 月 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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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 5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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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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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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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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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宁乡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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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地址) |
湖南省宁乡市玉潭街道八一西路90号(城发二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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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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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914301245576257103 |
单位性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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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水利基础建设的、投资等 |
预算形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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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 |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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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壹拾亿元整 |
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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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迎春 |
主要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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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宁乡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24】10号 宁乡市城发集团公文呈阅单《关于授权处置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内砂石资源的请示》宁水务投【202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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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监管机构 |
宁乡市国资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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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关于对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内砂石资源公开拍卖的批复》宁国资【2024】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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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需 披 露 的 事 项 |
1.本次拍卖按照实物现状整体打包拍卖,标的起拍价及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产生的交易税、费及相关手续费(拍卖佣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等)。 2.成交价不以标的物的数量、实际使用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等计算,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的数量、实际使用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等与拍卖资料不一致而毁约或调整成交价(佣金)或追究委托人、拍卖人违约等任何责任。 3.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拍卖会前必须认真实地查勘标的并签署《竞买人现场查勘表》,委托人及拍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语言及文字资料等)对拍卖标的的范围、数量、质量等介绍和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以实地查勘标的的实际状况为准。 请竞买人认真阅读《竞买协议》、《拍卖会资料》等文件,现场核对项目实际情况,到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及有效性;第二,竞买人须自行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的所有状况及瑕疵,并承诺不因拍卖标的所有已披露或未知的瑕疵而主张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效;第三,不得因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取得、开采、运输等)而要求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得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第四,委托人和拍卖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已知瑕疵充分尽到了告知提示义务,但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瑕疵、被掩盖、隐蔽很深尚未暴露的瑕疵,对于所有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声明不承担责任;买受人事后在对标的物的交付、运输等过程中发现了新的瑕疵应视为买受人的投资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瑕疵不承担法律后果。竞买人若有异议请于拍卖会前提出,如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即视为已完全理解拍卖标的情况及其瑕疵,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会的全部文件,同时自愿接受拍卖资料中的全部条款,接受拍卖标的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真伪、瑕疵、缺陷,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凭生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全额付清之日起,由委托人负责按照《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标的实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获得并行使标的处置权权利,完善标的手续的所有工作和事项、协调标的物所在地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协调相关单位和个人等事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仅负责协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工作。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存货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值 |
1 |
砂石资源处置权 |
约6600吨 |
23.18万元 |
23.18万元 |
备 注: 1、根据宁乡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出具的《关于对回龙铺镇沿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内砂石资源公开拍卖的批复》宁国资【2024】49号文件,砂石资源约6600吨。 2、买受人须在签订转让协议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开采、装载、运输及清表腾地工作,如买受人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全部提取完毕,其剩下的资源量视为自动放弃,委托方可以重新予以处置。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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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为:位于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利用约6600吨砂石资源处置权。竞买人举牌应(竞)价,参与竞买,并出价最高(该价格不含税、费、拍卖佣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经拍卖师击槌确认,即成为标的的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拍卖佣金: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4%向拍卖人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交易服务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以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文件确定缴纳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包含该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产权服务费收费信息通知单》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12号柜台缴纳。 3、开采保证金: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开采保证金,须先全额付清开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整(大写:捌万元)作为顺利履行将签订的《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中的开采保证金;经委托方确认开采保证金全额到达委托方指定账户后方可提货。开采保证金待项目服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满足符合资源开采关于安全、环保、水利、资规方面的要求,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后无息退还;如因砂石资源开采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未符合资源开采关于安全、环保、水利、资规方面的要求,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有权优先从开采保证金中扣除,开采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可继续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4、签订协议:买受人付清上述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开采保证金款项后,由拍卖人向竞买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买受人凭该生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方可前往委托人办公地点签订《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 5、成交价款:在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由买受人向委托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6、其他详见《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资料(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及瑕疵告知)《《宁乡市回龙铺镇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样本等资料的相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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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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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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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
王娟 |
电话 |
0731—82710283 |
附件:拍卖会资料、竞买协议、资源转让协议请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