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文件及公告做如下更正及说明:
1、原招标公告2.资格要求2.2(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现更正为:☑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注:施工单位须满足招标公告中施工资质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4.1);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6款1、签订合同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每月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进度款(不含预算外及调差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冷水滩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付足至结算金额的 97%(即:含以前已付款共付足至结算总金额的 97%),余3%尾款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现更正为:1、付款方式:设计费支付:预付款:20%,施工图设计通过后支付60%,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完成后付清剩余 20%设计费。签订合同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每月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进度款(不含预算外及调差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冷水滩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付足至结算金额的97%(即:含以前已付款共付足至结算总金额的97%),余3%尾款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4、原招标文件评定分离工作方案4.定标办法:定标委员通过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实力、纳税情况、履约能力、投标报价等,综合评定,独立进行投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票决法,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确定中标人。
现更正为:4.定标办法:定标委员通过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实力、纳税情况、履约能力、投标报价、现场提问等,综合评定,独立进行投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票决法,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确定中标人。
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
联 系 人:唐献谋(经本人同意公开);
电 话:19967629708 (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永州市宁远县泠江东路88号二楼;
联 系 人:李云花、石循江(经本人同意公开);
电 话:19873666768、17700272666(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