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高速东安县城连接线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公司受东安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委托,对永新高速东安县城连接线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更正及说明: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8工程款支付方式: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本工程安排10%的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付进度款80%(需扣除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财评结算后付至97%,质保金3%在质保期后按相关规定付清。工程款(含预付款、进度款)拨付须财政部门将工程款(含预付款、进度款)拨付至招标人帐户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中标单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增加或变更工程量的决算价=财评预算批复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现变更为工程款支付方式: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本工程安排10%的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付进度款80%(需扣除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财评结算后付至97%,质保金3%在质保期后按相关规定付清。工程款(含预付款、进度款)拨付须财政部门将工程款(含预付款、进度款)拨付至招标人帐户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中标单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增加或变更工程量的结算价=财评预算批复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形式 ☑ 1)不接受承诺
现变更为:☑ 3)接受承诺,仅限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或者参加“湖
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
2.是否接受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或者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
☑接受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东安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 东安县女英东路;
联 系 人: 龙文清;
电 话: 15575274206(经本人同意公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赛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祁阳市永兴路西区农贸市场对面3楼;
项目负责人:廖佳
联 系 人: 廖佳、李龙龙、李相扬;
电 话: 17774616727(经本人同意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