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市梅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及修改:
1、补充本项目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5501092.57元,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投标人近3年内(指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270万元的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灌区工程施工业绩。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近3年内(指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190万元的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灌区工程施工业绩。
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近3年内(指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190万元的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灌区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人员变更的,相关业绩认定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截图姓名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截图不一致的,其业绩不予认定。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相关资料(相关资料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盖章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并盖章,并附变更佐证资料),否则类似业绩不予认定。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近3年内(指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190万元的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灌区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发生人员变更的,相关业绩认定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截图姓名为准。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负责人变更相关资料(相关资料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盖章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并盖章,并附变更佐证资料),否则类似业绩不予认定。
7、本项目投标文件原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5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日期: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