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是对乌山街道创业三期安置小区和横塘新村小区公共安全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路面修复及沥青铺设,增加交通标识标牌,完善排污管道检查井,安装摄像头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见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中规定。节能、消防、环保、用地、抗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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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多可付至合同价的70%;本项目采用包干价报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全部响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最终结算金额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望城区审计局抽审项目以其审计结果为准)为准。区财评中心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的97%(如有工程审计,则付至审计报告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过后付清(该期限内不计息)。
(3)本项目变更事宜按《长沙市望城区小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优化审批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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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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