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19年3月29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修改。
1、本招标文件投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5.2条“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修改为“以投标人上二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因上一年度有关资料尚未出台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2、本招标文件投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2.3 条“报价方式”增加投标优惠率计算公示“优惠率=(1-投标报价/上限价)*100%”。
3、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格式进行修改,详见附件一。
4、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表”格式进行修改,详见附件二。
5、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4.3中第(15)条内容“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修改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相同内容作相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附件一: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我方经考察现场,并经认真阅读贵方提供的 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以后,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的投标总价(其中:投标优惠率 %;)作为我单位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遵照招标文件之规定和所有条款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及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本投标函的规定,由 任项目负责人。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按招标文件及本投标函的规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按照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完成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设计文件和图纸资料。
6、如果招标人接受我们的投标并与我们签订该工程的设计合同,本投标书连同招标人所认定接受的投标文件应作为我们双方合同文件的内容。
7、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投标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
8、根据投标人须知的条款,我方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①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②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③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④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⑤若在开标规定时间和日期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招标方没收投标保证金。
9、我方在本次投标中无任何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法行为;否则,我方自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记录不良行为、两年内禁止参与长沙县范围国有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等处罚决定,并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一旦我方中标,若我方注册地不在长沙地区且未在长沙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我方同意在长沙县设立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上注册地为准)。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全称) (盖企业法人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二、投标函附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
2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优惠率 %。 | ||
3 | 检测服务期 | |||
4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称证书 | ||
5 | 备注 | 1、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含利润、税金),以及投标人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总价以人民币表示,投标总价单位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到元);投标优惠率以“%”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投标优惠率=(1-投标报价/上限价)*100% |
投标人: (全称) (盖企业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