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境外债券发行服务主承销商选定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变更如下: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
1.2.2 |
权值构成 |
商务部分分值:45 技术部分分值:45 投标报价分值:10 |
现修改为:
1.2.2 |
权值构成 |
商务部分权值:45% 技术部分权值:45% 投标报价权值:10% |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
1 |
承销费率 (100分) |
取所有投标人所报的年化承销费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值(B)(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报价(A)与基准值相同时,其报价得分为满分100分。其他报价与基准价相减,报价每高1%(不足1%的部分按照1%计算)扣1分,每低1%(不足1%的部分按照1%计算)扣1分,最低减至0分。 计算公式如下: A>B:报价得分=100-(A-B)/B*1%*100; A<B:报价得分=100-(B-A)/B*1%*100。 |
现修改为:
1 |
承销费率 (100分) |
取所有投标人所报的年化承销费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B)(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报价(A)与基准值相同时,其报价得分为满分100分。其他报价与基准价相减,报价每高1%扣1分,每低1%扣1分,最低减至0分。 计算公式如下: A>B:报价得分=100-(A-B)/B*100; A<B:报价得分=100-(B-A)/B*100。 |
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734-8857718。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西二环11号
联 系 人:刘荣
联系电话:186747858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101室;
联 系 人:李凌寒;
电 话:0734-8683777,13575117777;
异议与建议电话:0731-84518100
招标单位监督部门:中共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衡阳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西二环)11号1栋2楼208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雷女士
电 话:0734-888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