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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春华镇田园综合体数字化农旅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田园综合体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29
项目名称:
长沙县春华镇田园综合体数字化农旅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田园综合体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4-04-23
项目预算:
2738.27万
招标人: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县春华镇田园综合体数字化农旅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田园综合体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长县发改投【20237,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主要建设内容长沙县春华镇田园综合体数字化农旅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田园综合体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2738.2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级田园综合体专项资金及社会资本或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县春华镇田园综合体数字化农旅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田园综合体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县春华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长沙县春华镇田园综合体数字化农旅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田园综合体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总建筑面积为5609.9174平方米。其中2#栋建筑面积为433.1866m2;3#栋建筑面积为1159.5008m2;4#栋建筑面积为4017.23m2;建筑结构类型均为框架结构,具体详见初步设计相关文件。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105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15日历天;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工作。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绿化景观及道路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相关文件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1、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具体规定如下:/

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329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23  0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23024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转2转1 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址:长沙县春华镇春华新街198号

人:彭维

   话:0731-86380061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东、开元路北尚城A栋1601号

人:孟君(项目负责人)、刘佳媛、朱颖昱

   话:0731-84065827

日期:2024年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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