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黄沙湾团结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石鼓区黄沙湾团结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以石发改审[2022]114号、石发改概审[2024]6号 ,编号:2209-430407-04-01-350887,项目业主为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项目总投资为2334.0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补助资金和单位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石鼓区黄沙湾团结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石鼓区黄沙湾; 1.2.3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雨水管道、改造排水管道,配套雨水口检查井,污水提升泵、排水渠道清淤的等排水设施建设。 1.3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于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 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具体内容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指令为准;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范围的具体内容以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发包人发出的其它书面指令为准; 1.5(1)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2)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2.10 其他要求:2.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2(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除本项目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之外,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要求各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 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中标单位中标后应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查询方式。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 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 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34-8177169。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 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 电脑、CA 证书、 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 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 证书、 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红湘北路 199 号悦莱酒店对面; 联 系 人:易芳芳; 电 话:189734909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楼24室; 联 系 人:刘东东、陈杜、许静; 电 话:18570331113、15197452640、17373452269。 监管部门: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734-8177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