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耒阳市新建浔江灌区工程 已由 衡阳市水利局、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衡水许[2023]105号文、耒发改审[2023]11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耒阳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耒阳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耒阳市新建浔江灌区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耒阳市新建浔江灌区工程总承包 。
2.2 建设地点: 耒阳市导子镇、大市镇、东湖圩镇、龙塘镇、水东江街道办事处 。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耒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东经112°38′~113°13′,北纬 26°08′~26°43′,总面积 2656km²。耒阳范围内的河流均属于湘江水系,全市有河长 5km 以上的河流 79 条,总长 1203.94km。浔江灌区共涉及耒阳市导子镇、大市镇、水东江街道、龙塘镇、东湖圩镇5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5.20 万亩。灌区范围内各镇村内省、县、乡三级公路构成了施工区对外交通网,工程对外交通便利。根据灌区灌溉用水时段及项目建设内容等情况,该工程施工总工期为9个月。总投资约37813.64万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利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含勘察设计阶段) 。
2.6 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勘察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的标准。
(4)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2.7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①勘察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类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指 2019 年 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施工类似业绩和 1 个设计类似业绩。
(1)施工类似业绩:中标金额13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类似业绩:总投资额13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注:①联合体投标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内容,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以上设计业绩要求,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满足以上施工业绩要求。②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联合体成员承担的相应工作内容进行认定;③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④不认可 PPP 业绩和分包业绩。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或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处于有效期;
(2)联合体由不超过 3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联合体中如有两家施工单位,则施工类资格业绩和评分业绩均以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要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本工程主体工程的施工和设计只允许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参与实施;
(6)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 。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3 月 7 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址:https://ggzy.hengyang.gov.cn/)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0734-8846545)。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址:https://ggzy.heng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hengyang.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衡阳市水利局 ,电话: 0734-8823797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耒阳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 湖南省耒阳市西湖北路502号
联 系 人: 罗主任
电 话: 18143366888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荣泰广场3栋19楼1932房
联 系 人: 张炼、伍迎斌、王婷
电 话: 0731-85504330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总体规划图.pdf
施工平面图.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