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在(2019年01月30日)发布的《长沙临空经济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配电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原澄清与修改内容:
问题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出现了多个计价办法, 5、长县政函[2014]79号文;6、湘建价[2016]72号文、湘建价[2016]160号文;7、湘建价[2017]165号文;8、湘建价[2017]134号文、湘建价[2018]101号文、长住建发[2018]104号文;请问计价办法是采用一般计税长沙县104号模板还是采用一般计税101号标准模板?
答复:采用一般计税长沙县101号模板。
现修改为:
问题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出现了多个计价办法, 5、长县政函[2014]79号文;6、湘建价[2016]72号文、湘建价[2016]160号文;7、湘建价[2017]165号文;8、湘建价[2017]134号文、湘建价[2018]101号文、长住建发[2018]104号文;请问计价办法是采用一般计税长沙县104号模板还是采用一般计税101号标准模板?
答复:采用“湖南2016营改增计价办法(一般计税长沙县模板104号)”。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