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家油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建设项目 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衡发改审【2023】1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建设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402.14万元 ,招标人为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油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南路149号。
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划对衡阳市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白沙洲实验楼(衡阳市蒸湘南路149号)6-10层按照国家级实验室标准进行建设,面积4555.36平方米,并购置相关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组建人才队伍,项目实施后,具备开展茶油及油茶副产品各项检验检测能力,达到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投资额约2402.14万元。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须具备开展茶油及油茶副产品各项检验检测能力,达到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其中: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验收规范》、《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标准,满足国家标准、用户需求、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等要求。
检测仪器和其它货物设备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2.6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下同)。
2.7 招标范围:拟按工程总承包模式(EPC)进行招标,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仪器和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配套装修施工等(具体范围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图纸、仪器和设备的采购清单、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及附注说明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3.1.3设计业绩要求(资格性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2000㎡及以上的实验室建设专项设计项目。
3.1.4施工业绩要求(资格性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规模实验室建设专项施工业绩。
3.1.5信誉要求: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施工机械设备:需按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均须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截止时,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4)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26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3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联系方式0734-8857718。
招 标 人: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长湖街10号;
联 系 人:杨静;
电 话:18973459868
代理机构: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26号万恒茶文化广场白金汉宫2、3栋114室;
联 系 人:华恒、阳珍、罗巧丽;
电 话:1360734015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