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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城区大庸桥街道龙源华城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2-20
项目名称:
永定城区大庸桥街道龙源华城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
开标时间:
2024-03-12
项目预算:
1464.2万
招标人:
张家界天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永定城区大庸桥街道龙源华城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

(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定城区大庸桥街道龙源华城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张定发改审批202355,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天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273套14642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的水、电、墙、灶台以及地面进行装修,达到交付入住标准。(其中包含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消防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464.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公积金增值收益购买奖补资金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定城区大庸桥街道龙源华城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子午西路北侧,东沿天问路,西临市人民银行

1.2.3  项目基本情况:273套14642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的水、电、墙、灶台以及地面进行装修,达到交付入住标准。(其中包含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消防工程)

1.3 工期要求:180(含设计周期30天) 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4.1 设计范围主要包括:1)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2)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包括各类设施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1.4.2 采购内容: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的采购

1.4.3 施工内容: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相关附属工程、重要材料的采购等,具体以经评审通过后发包人核准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以及项目的上位规划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以及项目的上位规划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 号令执行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2)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zjt.hunan.gov.cn/)”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组成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 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02  20  2024  02  27 23:59时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03  12  09 00 。请投标人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永定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744-859708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张家界天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251号

人:胡乘慎

   话:189744605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6号(3楼3015)

人:谭女士

    电    话:0744-2811118

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2/20 14:50:08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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