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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月湖“南岳里”文旅综合体主体工程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2-08
项目名称:
金月湖“南岳里”文旅综合体主体工程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招标人:
衡阳市南岳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金月湖“南岳里”文旅综合体主体工程建设项目(EPC)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金月湖“南岳里”文旅综合体主体工程建设项目(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

一、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155页“一、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要求填报序号2.1“建筑工程费(含税)”、序号2.2“安装工程费(含税)”、序号2.3“设备购置费(含税)”和序号2.4“暂估价(含税)”,而招标文件第14页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包含的内容为“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和“不可预见费”。请招标人公示招标文件第155页“一、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2.1、2.2、2.3、2.4相应金额。

答:2.1建筑工程费(含税)、2.2安装工程费(含税)、2.3设备购置费(含税)请根据招标概算清单自行汇总组价,2.4暂估价(含税)为招标概算清单中的预留暂估金额351.6万元。

 

问题2:招标文件第155页“一、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要求填报序号4“其他费用(含税)”,而招标文件第14页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包含的内容为“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和“不可预见费”。请问此表中序号4“其他费用(含税)”是否填报“0.00元”或打“/”?

答:可以填报“0.00元”或打“/”。

 

二、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均不变。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34-5686923

人:衡阳市南岳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祝融路165号

人:肖维涛

   话:182292350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

人:王学海(项目负责人)、田甜、刘秋桃

   话:0731-84446410转2157(王学海15581600098)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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