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南华悦酒店有限公司客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备案证编号:2018-430105-62-03-029076),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华悦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南华悦酒店有限公司客房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二号华悦大酒店。
2.3项目概况:湖南华悦大酒店12-17楼,六楼会议室及南向麻将房进行装修改造,装修面积4897.35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350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范围:湖南华悦酒店有限公司客房装修改造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相关服务等;施工范围:湖南华悦酒店有限公司客房装修改造工程(12-17楼,六楼会议室及南向麻将房装饰装修、强弱电、空调、消防、家具、灯具等装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具有一个入围施工项目业绩[入围施工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 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入围施工项目经历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执行,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由投标人提供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并提供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3.7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8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11省外的关键岗位人员还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及查询结果;省内的岗位资格证书必须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投标人的在建情况由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登录网站查询。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4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按照(长住建发[2018]64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1)”制定。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7319 0315 6810 711
6.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华悦酒店装修改造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华悦酒店装修改造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7.1.报名时间:2019年 1月21 日~2019年1 月25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7.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一楼10号窗口。
7.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公告第九条基本资格审查所需要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法人公章)报名;
7.4.投标人投标报名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内容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5.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八、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2.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月28 日下午14:30时整,过时不予接受。
九、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副本原件或根据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入围施工项目经历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入围设计项目经历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证明资料);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省外的关键岗位人员还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及查询结果;
11.湖南省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入湘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截图复印件;
1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1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14.如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
(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投标单位携带原件参加,如原件携带不全、与报名时所递交的复印件不一致或所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等相关情况,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3)、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投标的,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的保函原件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与基本资格审查文件一起提交。
(4)、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507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十二、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558170。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华悦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倪芳芳、易鹏、李陵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507室
电 话:0731-84446410、84447300转2049 传 真:0731-8442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