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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创业路至南岳路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

发布日期: 2024-02-06
项目名称:
怀化市洪江区创业路至南岳路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826.52万
招标人:
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洪江区创业路至南岳路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创业路至南岳路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化市洪江区创业路至南岳路排水防涝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区发改﹝2023﹞121号;《关于怀化市洪江区创业路至南岳路排水防涝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洪区建工﹝2023﹞9号;《关于怀化市洪江区创业路至南岳路排水防涝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洪区发改﹝2024﹞3号,项目业主为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1)南岳路(一中大门-桂花园加油站段)新建dn800-dn1000雨水管道(双侧布置,紧贴现状合流管),原合流管涵改为污水管,配套对沿线接户管进行雨污分流及混接错接改造。新建雨水管道dn800-1410m、dn1000-225m;(2)S222省道连接线(碧水云天路口-一中后门段)新建dn800雨水管道共1200米(双侧布置);(3)S222省道连接线(巫水河电站-碧水云天路口段)局部沟渠修复约200米,新建dn1500雨水管道共1380米(单侧布置);(4)S222省道连接线沿线支路雨水管网改造,新建雨水沟BxH=600x600长度约217m,新建雨水沟BxH=1200x1200长度约116m,项目总投资为1826.5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631.13万元、设计费17.8万元、预备费177.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创业路至南岳路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

1.2.2  建设地点:怀化市洪江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1)南岳路(一中大门-桂花园加油站段)新建dn800-dn1000雨水管道(双侧布置,紧贴现状合流管),原合流管涵改为污水管,配套对沿线接户管进行雨污分流及混接错接改造。新建雨水管道dn800-1410m、dn1000-225m;(2)S222省道连接线(碧水云天路口-一中后门段)新建dn800雨水管道共1200米(双侧布置);(3)S222省道连接线(巫水河电站-碧水云天路口段)局部沟渠修复约200米,新建dn1500雨水管道共1380米(单侧布置);(4)S222省道连接线沿线支路雨水管网改造,新建雨水沟BxH=600x600长度约217m,新建雨水沟BxH=1200x1200长度约116m。项目总投资为1826.5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631.13万元、设计费17.8万元、预备费177.59万元。

1.3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365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日;施工工期320日历日 (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怀化市洪江区创业路至南岳路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包括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者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2、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具体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详见外网公告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外网公告。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洪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5-762341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0745-2719307、QQ312115716。

10.联系方式

人: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怀化市洪江区

人:贺先生

   话:0745-76207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鹤城区环城南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606

人:张雅婷

   话:0745-8777986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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