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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18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1-10
项目名称:
浏阳市2018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建设地点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2018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浏阳市2018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浏阳市。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投资估算:本项目建安工程总投资约509万元

2.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约180日历天。中标人在领到中标通知书两天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在收到开工令2日内组织开工。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浏阳市2018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关于招标范围及内容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1月14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7.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7.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7.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7.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7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发布。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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