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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长沙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红旗灌区现代化建设项目(一期)灌溉配套设施采购1标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SCG-20240125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红旗灌区现代化建设项目(一期)灌溉配套设施采购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1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更正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第六点其他要求及说明中的付款方式“采购人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该批货物合同金额的30%,土建工程完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货物结算价的60%;经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完成审计,或有充分理由证明本工程结算不再接受审计,完工验收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满三年后,付清剩余40%(该期限内不计息)。成交供应商开具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长沙县内财经制度进行支付。

修改为“招标人有权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一:

采购人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该批货物合同金额的30%,土建工程完工验收满一年并提交验收资料后,再支付30%,即付至货物结算价的60%;余款(扣除质保期费用4万元)在完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一次性支付(质保期费用4万元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付清)。中标人开具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长沙县内财经制度进行支付。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二:

若本项目纳入上级资金考核或本项目有上级资金或专项债,采购人有权参照如下方式进行付款:采购人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该批货物的70%,待土建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资料后付至结算价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可一次性无息付清项目的质保金。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寄县内完税证明付款。”

2、更正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及标准”中技术部分的第2点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计划、人员配备、安全文明措施、货物移交及堆放、采购人下单要求响应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高的计15分;缺项、漏项的每项扣2分;方案欠合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修改为“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计划、人员配备、安全文明措施、货物移交及堆放、采购人下单要求响应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高的计15分;缺项、漏项的每项扣3分;方案欠合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3、更正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及标准”中技术部分的第3点质量保障方案“针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限于产品工艺、生产设备、检测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阐述详细具体,思路清晰,完整明确,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计15分;缺项、漏项的每项扣2分;方案欠合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修改为“针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限于产品工艺、生产设备、检测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阐述详细具体,思路清晰,完整明确,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计15分;缺项、漏项的每项扣5分;方案欠合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4、更正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及标准”中技术部分的第4点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体系建设、售后人员服务安排及响应时间、提供备件及专业工具的配置使用说明、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阐述详细具体,思路清晰,完整明确,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计 10 分;缺项、漏项的每项扣 2 分;方案欠合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修改为“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体系建设、售后人员服务安排及响应时间、提供备件及专业工具的配置使用说明、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阐述详细具体,思路清晰,完整明确,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计10分;缺项、漏项的每项扣2.5分;方案欠合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上述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2-26  09:00

2024-02-26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6  09:00

2024-02-26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4-02-26  09:00

2024-02-26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伍建强

   话:0731-85283152

   址:长沙县望仙路598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国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志毅

   话:0731-85660489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8号华晨商业广场233207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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