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工程(冷水滩城区片区管网部分)EPC项目于2024年01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工程(冷水滩城区片区管网部分)EPC项目作如下更正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职称;
现修改为: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资格☑职称;
二、原招标文件中:
10.1.类似工程业绩: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独立承接或以设计单位牵头承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00万元的市政给排水工程(含管网)总承包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现修改为:
10.1.类似工程业绩: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不少于3800万元的市政给排水工程(含管网)总承包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原招标文件中:
10.19.6 4、付款方式:4.1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的支付:
①当单项工程的计量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概算金额的30%时,付至该单项工程概算金额的30%;
②单项工程改造完工并交接收单位通水后,付至该单项工程概算金额的85%。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市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按财政结算评审工程费的97%,质保金3%在质保期后按相关规定付清。
4.2设计费支付方式:
(1)提交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及财政审核预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按财政预算评审设计费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市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现修改为:
10.19.6 4、付款方式:4.1施工工程款支付方式:预付款 10%,在开工后拨付进度款时按比例抵扣。
(1)进度款的支付:
①当单项工程的计量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30%时,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24%;
②当单项工程的计量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60%时,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48%;
③单项工程改造完工并交接收单位通水后,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85%。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市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按财政结算评审工程费的97%,质保金3%在质保期后按相关规定付清。
4.2设计费支付方式:预付款10%,
(1)提交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及财政审核预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按财政预算评审设计费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市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三、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并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人谅解。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联 系 人: 李小春;
电 话:13517463663(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铁塔路2巷1号;
联 系 人:陈雪英;
电 话:18974646623(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