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项目名称)蓝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农发〔202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蓝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蓝山县境内 。
2.3建设规模 (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 :蓝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水泥田间道路、新修碎石机耕路面、灌溉与排水及田间机耕道路工程等,造价约为180.4292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蓝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水泥田间道路、新修碎石机耕路面、灌溉与排水及田间机耕道路工程等,造价约为180.42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工程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关于安全责任险的规定:
中标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湘农发〔2023〕34 号)文件要求:为承建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 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 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þ(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 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 能力。
3.3(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þ(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 牵头人) 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 ( 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 ( 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 未开工项目, 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 (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B)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 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 ( 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 ( 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 未开工项目, 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 (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þ(A)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B)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þ(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B)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 (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外省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4 年 01 月 13 日~2024 年 02 月 02 日09:30 时止 (北京时间)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 清单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 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2投标人须先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如有问题请联系: 0746-8520930、400-998-0000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þ(A)需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形式三: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02-02 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 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I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 )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 (投 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 自备/招标人提供) ,食宿自理。
8.1þ(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6-2213481。
( 1 ) 招标 人: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湘粤路263号
联 系 人:李志英
电 话:18797687488(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传 真:/
电子邮件:/
(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铁塔路 2 巷 1 号
项目负责人:张芳欣 刘星 王波
电 话: 18307466155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传 真:/
电子邮件:3520433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