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祁发改基字【2022】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祁阳市大忠桥镇、白水镇;
2.3项目规模:
(1)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在黄花河干流共建设4处河滨带湿地,总面积约为55000m²(折合82.5亩);在支流(九渡水、梅湾水)共建设3处河滨带湿地,总面积约为22300m²(折合33.45亩)。
(2)沙洲生态修复工程:在黄花河干流4处沙洲地带进行自然湿地生态恢复,总面积约为46000m²(折合69.0亩) 。
(3)库塘生态修复工程:在黄花河流共建设3处生态型库塘,总面积约为33350m²(折合50.025亩)。
(4)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在黄花河干流岸坡不稳定处建设生态护岸9.4km;在主要支流(梅湾水、泥河、九渡水、广福水和洪家洞水) 岸坡不稳定处建设生态护岸10.6km,共计20km生态护岸。
(5)水生植物修复工程:在支流(泥河、九渡水、广福水和洪家洞水) 部分段落开展河道水生植物修复,总面积约为11334m²(合17.0亩)。
2.4最高投标限价:2176.56万元。
2.5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7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全过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对方案设计优化及调整。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环境保护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为: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6-3222965。
8.其他
8.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46-8520930。
8.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8.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承诺: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 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永州市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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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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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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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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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111229451(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
电 话: |
17373571993(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