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厦项目已由湘江新区以2015006号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恒诚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低压配电工程(东区)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金融大厦项目低压配电工程(东区)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与茶山路相交西北角
2.3 建设规模:金融大厦项目东区地上裙楼商业、及T1、T2塔楼裙楼、地下室(除酒店外)低压配电工程。
2.4 工程造价: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300万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9 招标范围:金融大厦项目东区地上裙楼商业、及T1、T2塔楼裙楼、地下室(除酒店外)低压配电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按图上所有低压部分,含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配电柜,电缆沟及电缆沟内电缆支架、盖板制作安装,独立的低压配电间、低压配电间的防静电橡胶垫、模拟板、工具的配置、配电房内所有土建及装饰部分,不含馈电屏出线,综合单价包干,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由10KV高压部分接入低压。装机容量约30000 kVA。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5.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建 [2013]282号)中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办法。本项目须编制技术标,技术标为明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帐户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68250100100004451
5.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金融大厦低压配电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金融大厦低压配电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6.2报名时间:从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联系人:胡诗颖;联系方式: 13974981090。
6.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省外投标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8)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9)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1)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2)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3)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1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6)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7)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8)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报名时投标人还须单独提交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不予退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没报名或报名未被接受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基本资格审查程序。
6.4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7.2本项目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前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补充文件。
7.6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凭证(或银行投标保函);
7)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8)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9)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1)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2)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3)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1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6)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7)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8)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1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8.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8.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