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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大屯营镇1121工程噪声控制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梅湖村)设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03

各潜在投标人:

宁乡市大屯营镇1121工程噪声控制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梅湖村)设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411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中“偏差率等于0:报价分为分”修改为“偏差率等于0:报价分为4分”。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能否提供规划依据图?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控制条件是多少?

答:规划总平面图详见附件。项目的容积率0.89,建筑密度33.34%,绿地率30.42%。具体以附件规划总平面图中的内容为准。

 

问题2:本项目需要安置套数是多少?安置的人数是多少?人均宅基地面积按多少进行配置?

答:本项目暂估安置户281户,暂估安置人口930人,人均宅基地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计算。具体以附件规划总平面图中的内容为准。

 

问题3:商业面积配比是多少?招标文件中“幼儿园可考虑二期配置”,文中的二期是否是在本次红线范围内,如若在本次招标范围那一二期需要安置的面积比(或安置户数比例是多少)?

答:本次招标有商业面积,配比根据设计需求布置,二期未在本次红线范围内。具体以附件规划总平面图中的内容为准。

 

问题4:招标文件105页项目定位提到首层商业设计应更中式化,安置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是否理解为商业独立沿街设置,住宅区不考虑可变的底商空间。

答:住宅区不考虑可变的底商空间具体以附件规划总平面图中的内容为准。

 

问题5:宗兴线道路现状宽度为10米,是否设计有规划道路?

答:没有规划道路。具体以附件规划总平面图中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其他均不变。

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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