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峰县城乡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双峰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千吨万人和千人以上)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澄清答疑、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一、问:根据现有招投标办法及2023年11月12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号、2023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规定“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该招标文件违背国家统一大市场有关规定,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商务评分标准综合实力加分项:“企业通过省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加分为加分项”;等相关加分标准未遵从省指导文件,是否有违公平公正原则?
答: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等相关加分标准不属于信用评价,不属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内容,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号文件规定。
二、问:具体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未按最新发文的评标办法执行。
答:本项目未对信用评价做要求,评标办法不属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内容,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号文件规定。
三、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建设地点:双峰县杏子铺镇、锁石镇;
现更正为:
建设地点:双峰县杏子铺镇、沙塘乡、洪山殿镇、井字镇、荷叶镇、甘棠镇、走马街镇、印塘乡、梓门桥镇、青树坪镇、三塘铺镇、锁石镇、花门镇、石牛乡等14个乡镇及永丰街道;
四、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方式评审,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6.资源配备计划;
说明:如有合理化建议,不单独列出,各投标人将相关内容融入各相应章节。
现更正为: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方式评审,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
1.施工总体布置;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7.工程质量承诺书;
说明:如有合理化建议,不单独列出,各投标人将相关内容融入各相应章节。
五、注:凡原发布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公告发布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者,均以本公告发布内容为准。
六、本次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更正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答疑、更正内容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招 标 人:双峰县城乡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