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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象山国际一期工程施工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16
项目名称:
建工?象山国际一期工程施工2.2建设地点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50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工·象山国际工程 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湖南建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工?象山国际一期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象嘴路与含浦大道交汇处

2.3  建设规模:”建工?象山国际”为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的综合型小区,净用地面积约25万平米,本次为一期由A1-A3、A5-A9号栋,S1-S10栋组成。其中A1号栋为地上34层/20层,A2号栋为地上22层,A3、A6、A8号栋为地上32层、A5、A7号栋为地上31层,A9号栋为地上34层。S1-S10为沿街商业街及配套设施,均为1~2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5万㎡,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42万㎡。

2.4  工程造价:约85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2.6  工期要求:65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2.9  招标范围:建工?象山国际一期工程,具体包括大型土石方工程、边坡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建安工程、精装饰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安防工程、智能安装及网络工程、供配电工程、供水工程、永久性围墙、室外附属工程(道路、排水排污工程)等项目所必需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5.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账 号:36815 01001 00135 24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5.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建工?象山国际一期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建工?象山国际一期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结果为不合格。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方式:0731-82223721

7.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

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7.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报名及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 省外投标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7. 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8.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0. 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 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2. 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14.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  查截止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5. 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6. 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7. 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18.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银行保函(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供);

    注: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一套复印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一套复印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www.hnxjx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11.招标人: 湖南建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1-82223721

    13.行政监管: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电话:0731-8879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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