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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公共部分装修工程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16
项目名称:
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公共部分装修工程。2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8亿
招标人:
长沙麓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5]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共部分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高新区长兴路以北、明湖路以西、岳麓大道以南、许龙路以东。

3、建设规模: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21549.27㎡,总建筑面积约为316174.30㎡,其中地面以上建筑面积约为269955.07 ㎡,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46219.23㎡,建筑物23栋,最大高度93.2m,一期分A、B、C三个功能区,项目总投资约8.8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公共部分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为15812㎡(不含楼梯间),工程造价约为1300.00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8、招标范围:包括A区A2~A4栋、B区B3~B4栋、B7~B8栋(不含A2栋一楼、十二楼、十三楼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和3D打印平台所占用的公共部位装修),一楼门厅、候梯厅、消防电(楼)梯前室、公共走廊、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装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及各专业工程界面划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5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5.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开标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2015年10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其他资格要求:无。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办法,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前审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内企业须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建造师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间:从2018年1116日至2018年11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报名咨询电话:吴晗 15274868811;

4、报名时各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自行提供一套相应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另外授权委托人务必在2018年1120日下午17:00之前递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软件园楼三楼建设局办公室。

5、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资格前审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资格前审要求

1、处于有效期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3、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

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学历证、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5、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6、省外企业提供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资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全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此条须另单独携带一份,以便基本资格审查时验证);

11、保证金转账凭证,需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的银行转账单原件;

注: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省外企业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资格审查资料应按以上携带要求用文件袋集中包装、密封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其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持有,资格审查时由监委当场检验);同时,投标人还需同时递交壹份装订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时未到或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密封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前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投标人采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资格前审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1、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2、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3、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与资格审查资料一起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4、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资格审查委员会议公示。

7、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后作资格前审不合格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资格前审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1、资格前审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2018年11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资格前审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出席。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入围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超过七家(含七家)则全数入围;

2、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七家,则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确定七家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十、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获取时间待资格前审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十二、招标人:长沙麓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4452269

联系人:吴晗、祝婷、康艳

十三、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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