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岸商业旅游景观带二期项目已由湘新发改函[2018]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西岸商业旅游景观带二期项目设计(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片区;
2.3 项目规模:北起铬盐厂南端(北津城广场东侧),南至坦山路,西靠滨江景观
道,东临湘江。总用地面积约15万平米(不含河滩);其中风景园林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地下空间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
2.4 项目投资估算:约1.1亿元;
2.5 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2.6 设计周期:
a.概念方案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90日历天完成;
b.方案设计阶段:自概念方案确定后90日历天完成;
c.初步设计阶段:自方案批复确定后90日历天完成
d.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
e.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具体时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7 招标范围:包括西岸商业旅游景观带二期项目的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
9.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
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