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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九尾冲福泽园棚改安置房C区综合楼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13
项目名称:
开福区九尾冲福泽园棚改安置房C区综合楼全过程咨询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1-03
项目预算:
4.4亿
招标人:
长沙市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福区九尾冲福泽园棚改安置房C区综合楼全过程咨询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改备【2023】366号、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福区九尾冲福泽园棚改安置房C区综合楼全过程咨询项目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三一大道以北、兴隆路以东、上林紫郡小区以南,在三一路与兴隆路相交东北角福泽园C区内。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三一大道以北、兴隆路以东、上林紫郡小区以南,在三一路与兴隆路相交东北角福泽园C区内。项目净用地面积约7979.42㎡,总建筑面积约46000㎡,其中地上面积约37000㎡(含商业面积约4130㎡、办公面积约17760㎡、酒店面积约14800㎡),地下室面积约9000㎡,最终建筑面积以工规证批复面积为准。拟建设100米高层商用综合楼1栋及地下室等相关配套工程。投资额约44000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30个月,从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2、对项目进行工期优化和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3、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 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4、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5、按规定将监理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全过程造价咨询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1、决策阶段: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2、设计阶段:①设计概算的编制;②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3、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项目招标阶段招标控制价清单导出、格式转换等工作;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各项材料、设备的市场询价;④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⑤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⑥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4、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5、竣工阶段:①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②配合财务决算的编制。6、根据各个分项的工作重点和委托人要求,派出各个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参与咨询并驻场,满足工程需求。项目负责人或其代表必须参加每周进行的有关成本例会;完成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后续工程类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移交备案资料、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提供近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方)没有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12月13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3800㎡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至少包含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中任意两项内容)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或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代理业绩。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工程监理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非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工程监理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监理服务工作的一方。③造价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造价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一方。④:招标代理业绩: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招标代理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招标代理工作的一方。2、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等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不能由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兼任,需单独配备,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承担监理服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2)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等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承担造价咨询的单位)名称一致。(3)拟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相关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注:①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②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统筹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以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1-0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55817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市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众尚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大厦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栖凤路486号凯乐微谷A座11楼

   编:/   编:/

人:常先生项目负责人:阳葵、刘慧、张华

   话:0731-82676837   话:19976681711

   真:/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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