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常宁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对常宁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澄清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投标担保”:
☑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本款其他。
b、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均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款“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作出答复”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年(指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款“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年(指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1款“投诉时限,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款“☑要 求:类似项目经验及类似项目负责人经验要求为近3年(指2020 年1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担任过 1 个山洪沟治理或河道治理类似类似业绩”。
2、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款“(1)投标人的资信业绩(K1): 0.15
(2)技术服务方案(K2):0.40
(3)服务团队(K3): 0.25
(4)投标报价(K4):0.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款“详见本章正文“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适用货币报价)”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款“详见本章正文“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适用货币报价)”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款“详见本章评标细则附表 9:投标报价评分表(一)(适用货币报价)”
现已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澄清答疑文件。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常宁市水利局,电话:0734-7221083。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桃江路17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8692292333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 A28 区 6 楼
联 系 人:何倩
电 话:0734-2867908
电子邮件:33211701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