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栗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栗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发改审[2021]14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南县栗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衡南县栗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衡南县栗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栗江镇、硫市镇、茅市镇、近尾洲镇等乡镇。
2.3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生态修复总面积为172250平方米,主要包括:1、人工湿地工程;2、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3、生态沟渠建设工程;4、生态拦截带建设工程。(内容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财评为准)
2.4 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15394423.90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4538498.95元,设计费129000.00元,预备费726924.9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
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
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理有效期;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近三年(2020-2022年度)无亏损。
3.1.3设计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1.5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人、项目设计负责人 1 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其他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湘建建【2022】208 号文规定数量配备(承诺格式自拟),不需要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及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2023年6月-2023 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除外)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8日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4-855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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