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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武溪镇城南排水防涝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溪县武溪镇城南排水防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发布日期: 2023-12-11

泸溪县武溪镇城南排水防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泸溪县武溪镇城南排水防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XDGS-2023-052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条款号

原内容

现更正为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0.14.2

1.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以国家或省有关规定为准;

2.其它:1)本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前标注“☑”符号的文本招标项目使用条款,标注“□”符号的条款本招标项目不适用;(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1.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以国家或省有关规定为准;

2.其它:1)本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前标注“☑”符号的文本招标项目使用条款,标注“□”符号的条款本招标项目不适用;(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更正日期:2023年12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0.联系方式

     人:泸溪县武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泸溪县武溪镇城南社区金天路21号

      人:张孝榕

        话: 155769503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吉首市人民南路100号工商花园

     人:孙子慧、宴庆辉、艾明

       话: 0743-82710781397439678915107437299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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