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山月路(福元路-A-2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要求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
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