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众垸防洪整治工程二期(靖港船厂段)项目已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以长府阅[202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船重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湘船重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众垸防洪整治工程二期(靖港船厂段)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众垸防洪整治工程位于长沙市望城区。大众垸是洞庭湖11个重点垸之一烂泥湖垸的组成部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众垸防洪整治工程二期(靖港船厂段)项目区现状为湘船重工厂区。根据长沙市水务局《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大众垸防洪整治工程项目二期(湘江段-乔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行政许可决定书(长水建决[2017]17号)》,靖港船厂段堤防属于防洪工程整治组成部分,堤防工程等级为Ⅱ等,建筑物级别为2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总投资约8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1)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众垸防洪整治工程二期(靖港船厂段)项目施工内容,具体范围如下:望城船厂路堤分离段(桩号K0+000-K0+895.6)全长895.6m的堤防加固,包括新建防洪堤、混凝土防洪墙、拼装式防洪墙、草皮护坡等工程措施(含厂区内拼装式防洪墙,不含南北边堤路结合段),完成与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内容。(最终范围及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计划工期:90天。
2.5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5□8□10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12月01日~2023年12月25日 9:00时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 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9938899)。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gcjs.csggzy.cn/TPBidder)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25 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cjs.csggzy.cn/TPBidder)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4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cjs.csggzy.cn/TPBidder)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I。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交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长沙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88667122。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南湘船重工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靖港镇金星村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548696112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小区NH1栋1707-1712房
联 系 人:汤睿
电 话:18163747272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