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宁远县][竞争性磋商]宁远县中医医院检验科特装房装修工程项目

[宁远县][竞争性磋商]宁远县中医医院检验科特装房装修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 2023-11-30
项目名称:
宁远县中医医院检验科特装房装修工程项目
开标时间:
2023-12-13
项目预算:
243.89万
招标人:
宁远县中医医院

项目概况

宁远县中医医院检验科特装房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嘉喆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远县舜帝北路835获取采购磋商文件,并于2023121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宁财购计 [2023]011177 号

2、委托代理编号:HNJZ2023-CG-27

3、项目名称:宁远县中医医院检验科特装房装修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438850.00

6、最高限价:2438850.00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品目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宁远县中医医院检验科特装房装修工程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

2438850.00

243885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以上(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需要出示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的社保证明)。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3年1130日至2023年 126,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分,下午1: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湖南嘉喆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远县舜帝北路83号5楼)。

3、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相关内容、个人身份证、《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获取磋商文件(提供三份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后续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永州市市民中心三楼B区大厅,咨询客服电话:0746-8368327。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3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相应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媒体、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人:宁远县中医医院

   址:宁远县舜陵街道九嶷中路197号   

人:欧阳先生  

   话:151074698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嘉喆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远县舜帝北路83号5楼

联系人:党莉娟

 话:18174662220

 箱:455015827@qq.com

 



原文地址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