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投标人信用等级得分计算的通知》,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十一、商务评分表中序号2”
序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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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2.2 (1) |
投标人信用等级 (0~40分) |
信用等级(全国)为AAA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A+级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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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全国)为AA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A级的(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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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全国)为A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A-级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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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全国)为B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B级的(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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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全国)为C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C级的(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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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进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未申请信用评价以及连续两年无在建项目的市场主体单位,其湖南省信用等级默认为B级;未取得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证书的,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其全国信用等级视为B级。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各成员工作量所占比例加权折算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信用评价分值。如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合同承担工作量为70%、联合体成员一在本合同承担工作量为20%、联合体成员二在本合同承担工作量为10%,则该联合体最终信用等级得分=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得分×70%+联合体成员一信用等级得分×20%+联合体成员二信用等级得分×10%。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加分分值设置应在综合得分总分值的3~6分之间。
2.“投标人业绩”、“投标的货物业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和第9.1款的要求。
3.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及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本表各评分因素分值合计应为100分。
4.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统一计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对结论有不同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得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现修改为:
序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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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2.2 (1) |
投标人信用等级 (0~40分) |
信用等级(全国)为AAA级的(100%)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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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全国)为AA级的(85%)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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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全国)为A级的(70%)2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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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全国)为B级的(55%)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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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全国)为C级的(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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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未取得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证书的,其全国信用等级视为B级。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各成员工作量所占比例加权折算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信用评价分值。如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合同承担工作量为70%、联合体成员一在本合同承担工作量为20%、联合体成员二在本合同承担工作量为10%,则该联合体最终信用等级得分=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得分×70%+联合体成员一信用等级得分×20%+联合体成员二信用等级得分×10%。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加分分值设置应在综合得分总分值的3~6分之间。
2.“投标人业绩”、“投标的货物业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和第9.1款的要求。
3.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及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本表各评分因素分值合计应为100分。
4.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统一计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对结论有不同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得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二、本招标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标补充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以上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标人: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蓝山县和平汽车站7楼毛俊水库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46-22208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喜盈门商业广场6、8栋2818号 联 系 人:邝云 电话:18673571121 电子邮件:37793320@qq.com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电话:0731-8548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