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南山十里梅溪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南山十里梅溪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0-15
项目名称:
南山十里梅溪建设工程监理2.2建设地点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0.04万
招标人:
长沙麓泽房地产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山十里梅溪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03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长沙麓泽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山十里梅溪建设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岳麓区梅溪湖赏月路以东,雪松路以南。

2.3  建设规模:南山十里梅溪建设工程施工位于岳麓区梅溪湖赏月路以东,雪松路以南,本次招标项目包括1#-4#栋、C4#-C9#栋、7#栋幼儿园、8#栋微生物垃圾处理站、9#栋物管用房及一期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89840.87㎡,其中地上面积143582.17㎡,地下面积46258.7㎡。

2.4  工程造价:约386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8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山十里梅溪建设工程监理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

(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6)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7)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8)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9)拟任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10)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1)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社保证明;

(12)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3)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银行保函(基本资格审查时提交);

(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6.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6.2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万元)。

7.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单位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82010500000011491

7.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南山十里梅溪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南山十里梅溪建设工程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7.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7.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7.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结果为不合格。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8.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8.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基本资格审查,基本资格入围方式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同时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证明资料的合格性及真实性。

8.2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8.4 基本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亲自到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9.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于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9.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写字楼5栋10楼)

 

10.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办法。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网》http://www.hnxjxq.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麓泽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中治长天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写字楼5栋10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娟 0731-88889607  17773103836 

 

13. 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相关附件

原文地址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