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投标人信用等级得分计算的通知(湘水函〔2023〕524号)》:为贯彻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要求,我厅决定自2023年12月15日起废止《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水发〔2019〕15号)。自废止之日起,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停止运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统一运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相应信用评价等级结果。
原招标文件《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投标人信用等级(0~50分):“信用等级(全国)为AAA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A+级的(100%)计50分;信用等级(全国)为AA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A级的(85%)计43分;信用等级(全国)为A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A-级的(70%)计35分;信用等级(全国)为B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B级的(55%)计28分;信用等级(全国)为C级或信用等级(湖南省)C级的(0分)计0分。”现修改为:“信用等级(全国)为AAA级的(100%)计50分;信用等级(全国)为AA级的(85%)计43分;信用等级(全国)为A级的(70%)计35分;信用等级(全国)为B级的(55%)计28分;信用等级(全国)为C级的计0分。”
无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单位,信用等级得分按B级计算”,投标人只需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次。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浏阳市沙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