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招标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8年9月2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7.1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是否可以提供WORD版本的。
答:可以提供,请投标人自行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
问题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二款投标人须知P15页(五)资格后审17.2(5)款投标人入围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文件和买方出具的《业主证明》为准,因综合支架、抗震支架产品一般直接是由机电安装施工单位采购并安装使用,卖方不接触业主,故无法提业主证明,可否直接提供买方出具的供货证明,格式自拟。
答: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文件和买方出具的《业主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上买方签订时间为准,《业主证明》中至少标明材料名称、金额及制造商等信息,格式自拟。《业主证明》须加盖合同买方单位的行政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合同买方单位为总包方,《业主证明》应加盖总包方公章。
问题3:第二章评分办法P28页附表四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第二款综合支吊架序号6和抗震支吊架序号6中要求为了保证管线调整的需要,在计算吊架竖杆和主要横担时,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考虑不小于20%余量,现同行业中无第三方检测机构证明,可否投标单位自行提证明,格式自拟。
答:可以,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
问题4:经查看有部分车站的综合图中未提供断面图,在综合支吊架(抗震支吊架)设计无法确定建筑标高,是否可以补充此部分图纸?(是否可按08高桥北站,提供车站局部剖面图)以便支吊架设计。
答:补充更新附图。
问题5:第五章用户需求书P14-第8.1.1 2)供货范围为综合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成套产品。综合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是否需要供应商完成组装工作?
答:不需要。